一是激发节水产业发展动力。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政府节水责任,发挥用水户节水主体作用。强化重点领域节水管理,健全节水法规标准,积极落实《节约用水条例》,完善节水市场机制。
二是强化节水产品装备供给。推动节水产品装备升级换代,推广先进节水装备和产品。加强节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加强节水产品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三是创新节水管理服务模式。大力推广合同节水管理,促进节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强化用水计量监测管理,强化数字赋能,促进物联网、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技术与水系统管理技术深度融合。
四是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积极培育节水重点企业,在节水设计研发、产品装备制造、工程建设、管理服务等领域形成一批龙头企业,鼓励节水产业集群发展。
五是推动节水产业科技创新。鼓励技术攻关与成果应用,做好行业节水关键核心及基础共性技术知识产权战略储备。深化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培养节水学科应用型人才。
多个“节水贷”支持政策落地
为保障各项部署落到实处,《意见》强调要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水污染治理、水资源节约等项目予以支持;利用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鼓励节水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落实好国家现行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中央和地方财政联动支持用水消费品以旧换新和高效节水器具普及。探索推广“节水贷”,取水权、排污权抵押贷款等模式,加大对节水产业的信贷支持。
在信贷方面,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目前已有多个相关支持方案出台。从支持方式看,既包括优惠利率,也包括运用贴息政策等。
例如,水利部、中国银行4月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明确,中国银行将提供不低于2000亿元的意向性融资额度支持节水产业重点领域,贷款利率享受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贷款、高端制造业、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利率优惠政策。江西省水利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节水贷”融资服务工作的通知》则明确,对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给予LPR减不超过40个基点的优惠。
广西的“水权贷”“节水贷”则是运用贴息政策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节水产业企业以及已取得水权的企业的融资支持,探索开发特色名单制产品精准支持节水产业和水权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