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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生物行业周报:配方颗粒集采文件出台,头部企业长期受益

加入日期:2023-8-28 23:16:02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3-8-28 23:16:02讯:

(以下内容从上海证券《医药生物行业周报:配方颗粒集采文件出台,头部企业长期受益》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主要观点
行情回顾:过去一周(8.21-8.25日,下同),A股SW医药生物行业指数下跌2.62%,板块整体跑输沪深300指数0.64pct,跑赢创业板综指1.09pct。在SW31个子行业中,医药生物涨跌幅排名第12位。港股恒生医疗保健指数过去一周上涨3.50%,跑赢恒生指数3.47pct,在12个恒生综合行业指数中,涨跌幅排名第1位。
本周观点:配方颗粒集采文件出台,头部企业长期受益
中药配方颗粒集采文件出台,涉及200个品种。8月17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中药配方颗粒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在继牵头全国范围内首个中药饮片联采之后,山东再次牵头针对中药配方颗粒开展集采。本次集采由山东、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海南、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5个省级单位组成省际联盟,针对具有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的200个品种开展,涉及金银花、北柴胡、炒酸枣仁、当归、党参、白术、连翘、人参、陈皮、丹参、黄连等。
配方颗粒集采酝酿许久,国标推出叠加医保覆盖推进等举措奠定集采基础。中药配方颗粒纳入集采为大势所趋,先前受限于标准不统一、是否纳入医保等问题,随着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结束,中药配方颗粒国标推出,医保覆盖全面推开等,中药配方颗粒进集采的条件逐渐成熟。从时间线来看,2021年2月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四部门共同发布《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指出,可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组织审定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随后,国家医保局2021年8月在回应“关于加快中药及配方颗粒进入集中采购的建议”中提到,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完善中成药及配方颗粒质量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坚持质量优先,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从价高量大的品种入手,科学稳妥推进中成药及配方颗粒集中采购改革。同年11月,中药配方颗粒结束20多年的试点工作,纳入中药饮片管理范畴,正式实施备案制。至2021年12月,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与三明采购联盟在厦门联合召开会议,合并成立全国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宣布由山东牵头开展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中成药联盟采购工作。2021年后,各地陆续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各地也在推进中药配方颗粒的阳光挂网,促进交易公开透明。在经过多方准备后,2023年8月17日《中药配方颗粒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正式出台。
竞价规则相较温和,40%降幅可确定获得拟中选资格。根据集采文件公布的拟中选企业确定规则,申报品种报价降幅达到40%(按最高有效申报价计算,下同)及以上的企业,全部获得拟中选资格;报价降幅不足40%的企业若获得拟中选资格,须报价≤同品种所有有效申报企业最低报价1.5倍,且视报价降幅达到40%及以上企业的数量,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具体而言,当报价降幅在40%及以上的企业数量在分别不多于3家、4-6家、7-9家、10家及以上时,报价降幅不足40%的产品拟中选企业数量对应分别为9、6、3、0家。我们认为此次竞价规则较为温和,40%的降幅可确定获得拟中选资格规则设定,中标产品有望以价换量获得更大市场空间。此外,最高有效申报价原则上以参与省份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有交易记录的相应品种加权平均价计算确定。各品种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
投资建议
自2021年4月29日国家药监局批准颁布第一批160个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以来,截至2023年8月15日,国家药典委颁布了第五批配方颗粒国家标准,国标品种目前已扩充至265个。我们认为随着配方颗粒国标品种数量持续增加,叠加配方颗粒集采开展,行业空间有望进一步打开,同时具备规模生产优势的头部企业,有望持续受益。建议关注中国中药、华润三九红日药业等。
风险提示
药品/耗材降价风险;行业政策变动风险等;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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