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投诉公示】佛山照明新增2件投诉公示,涉及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问题等_顶尖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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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5投诉公示】佛山照明新增2件投诉公示,涉及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问题等

加入日期:2024-8-31 15:19:09

顶尖财经消息,根据12315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平台数据,佛山照明新增2件消费者投诉公示,详情如下:

被投诉企业: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
  •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08月15日,消费者郑**(手机尾号 8710,用户ID ****5275)反映其于2024年07月26日在其他通过网购购买灯具。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质量->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问题,要求赔偿损失,退赔费用。
  • 处理结果:2024年08月30日,达成调解协议
  • 处理部门: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被投诉企业: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
  •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08月13日,消费者农**(手机尾号 7298,用户ID ****2709)反映其于2020年01月01日在淘宝网(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通过网购购买灯具。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售后服务->不按约定履行送货或安装义务问题,要求更换,修理。
  • 处理结果:2024年08月30日,达成调解协议
  • 处理部门: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投诉基本信息、投诉问题为当事人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时自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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