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投诉公示】瑞尔特新增3件投诉公示,涉及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问题等_顶尖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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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5投诉公示】瑞尔特新增3件投诉公示,涉及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问题等

加入日期:2024-7-23 1:12:00

顶尖财经消息,根据12315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平台数据,瑞尔特新增3件消费者投诉公示,详情如下:

被投诉企业: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07月05日,消费者李**(手机尾号 6704,用户ID ****7644)反映其于2024年06月30日在字节跳动(瑞尔特官方旗舰店)通过网购购买坐便器。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质量->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问题,要求退货。
  • 处理结果:2024年07月22日,双方自行和解或者投诉人撤回投诉
  • 处理部门: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被投诉企业: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06月24日,消费者倪**(手机尾号 5988,用户ID ****8496)反映其于2024年01月01日通过现场购买坐便器。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质量->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问题,要求更换,退货。
  • 处理结果:2024年07月22日,达成调解协议
  • 处理部门: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被投诉企业: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06月23日,消费者毕**(手机尾号 8630,用户ID ****1346)反映其于2024年06月23日在京东商城(瑞尔特)通过网购购买智能家居。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投诉问题类别->质量->销售的产品根据其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未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用中文相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未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未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问题,要求退赔费用,赔偿损失
  • 处理结果:2024年07月05日,达成调解协议
  • 处理部门: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投诉基本信息、投诉问题为当事人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时自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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