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投诉公示】消费者投诉中央商场销售的产品属于限期使用的产品,未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问题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频道 >> 曝光台 >> 文章正文

【12315投诉公示】消费者投诉中央商场销售的产品属于限期使用的产品,未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问题

加入日期:2024-10-15 12:13:27

顶尖财经消息,根据12315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平台数据,中央商场新增1件消费者投诉公示,详情如下:

被投诉企业: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10月05日,消费者吴**(手机尾号 8982,用户ID ****5902)反映其于2024年10月03日通过现场购买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质量->销售的产品属于限期使用的产品,未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问题,要求赔偿损失。
  • 处理结果:2024年10月10日,未达成调解协议
  • 处理部门: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投诉基本信息、投诉问题为当事人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时自行填写。

以上内容为顶尖财经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