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私募大佬遭遇“电信诈骗”律师详解过程疑点_基金投资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基金频道 >> 私募基金 >> 文章正文

外资私募大佬遭遇“电信诈骗”律师详解过程疑点

加入日期:2023-1-9 21:59:32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3-1-9 21:59:32讯:

  外资私募大佬竟然遭遇千万级别电信诈骗?

  主角正是安盛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钮某明,他的一则“本人陈诉与声明”文件在社交媒体被反复讨论。

  钮某明在声明中描述了自己从2022年11月7日至12月26日期间,从“新冠密接”到涉及“高机密案件”的经历,近50天时间内,他被所谓的“卫生署”“香港廉政公署”以及公检法机关引导下,向指定账户汇入1000万元“保释金”,目前追回无果的经历。

  上述声明也显示,钮某明自 2022年 12 月起任安盛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以及安盛私募基金全资子公司安盛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述两家私募公司是在基金业协会正式备案,其中安盛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目前运营1只基金安盛天元1号海外证券投资。

  钮某明的这份声明文件一出,在不少网友评论为“典型的电信诈骗套路”,受访律师也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根据从钮某明的描述来看,所谓的涉及大案、取保候审、缴纳保释金等多项流程都不符合正常的法律流程。

  无法讨回的千万元“保释金”

  钮某明这则《本人陈诉与声明》落款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他详细阐述了近50天遭遇,目前负债的情况。

  根据该文件,2022年11月7日,钮某明接到自称中国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湾仔防控中心职员方小姐的电话。被告知自己名下的某内地手机号登记的香港安心出行软件显示其在2022年11月6日下午有新冠密接记录,要求他与卫生署联系接受检查。

  钮某明向对方表示没有上述手机号,并怀疑已发生身份信息外泄,于是主动要求报案。随后方女士随即连线到上海公安局浦东分局,由“警官”李国兴接报。“李警官”立即启动线上办案程序,在核实本人身份信息的时候,发现其身份可能与另一浦东分局正在承办的某一高度机密级重大案件(基于保密令无法透露任何细节)相关联,“李警官”立即请示上级,并出示国家保密局保密协议条款同意书,并要求钮某明在手机上电子签字同意。

  随后这起“案件”又被另一办案人员浦东分局刑侦队“顾队长”接手。钮某称,“顾队长”在WhatsAPP上向他出示了案件资料,并要求钮某明关于任何案件信息不得向所在公司的雇主,职员,本人亲属和家庭成员或任何第三方透露。

  11月8日,又出现了自称“专案检察长高明”“上海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庭张海平大法官”所谓的远程面对面讯问、取保候审申请等流程,引导钮某明取保候审,保证金从256.35万元提高到为1000万人民币。钮某明考虑到避免社会影响等原因,申请了取保候审,并多方筹集1000万,打到了香港廉政公署的“指定账户”。

  根据钮某明自述内容,12月22日,他经过多方筹集全部缴清了1000万元的“保释金”。

  到了12月24日,“专案检察长高明”仍与其联系,并告知其已脱离涉案嫌疑人身份,并安排“检察院金融局梁浩军主任”保释金资金返还程序。

  12月26日,梁浩军表示,由于国家最新的反洗钱规定,或者按正常程序六个月之内(2023 年 6 月)原路返还;或者额外缴纳原保释金30%的抵押保证金(约300 万港币)存入钮某明香港汇丰银行私人账户,梁浩军保证在2-48小时之内通过银行验证和内部审核,将全数保释金原路归还及抵押保证金立即返还。

  钮某明在12月26日的自述中,提出希望公司能够给与其法律支持以及保财务背书 (公司紧急短暂个人借款 300 万港币),尽快争取原路返还全部保释金及归还公司短暂个人借款。

  律师详解过程疑点

  在钮某明自述“案件”中,流程疑点重重。世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明琦表示,在该陈述中,存在的漏洞非常多。

  首先,一个基本前提是公安机关通常是不会提前电话告知本人涉及刑事犯罪,任何自称公检法要求转账汇款到安全账户的都是电信诈骗,如有疑问,可以直接去派出所要求核实。其次,公安机关如需了解情况,会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场,制作书面笔录,由本人签字确认,不存在视频远程问讯的情形。

  这里面最明显的漏洞是,公安机关不会使用社交聊天软件进行案件的具体办理、文书送达。此外,取保候审一般由公安机关来执行并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

  中银力图方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安寿辉也向财联社记者表示,取保候审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会通过视频形式完成手续取保候审也有严格机构要求,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公安机关,检察院自侦案件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受理机关为检察院,审判阶段受理机关为人民法院。而在本案例中,检察院、法院提早介入,并不断提高保证金并不合规。

  孙明琦介绍,取保候审可以选择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但公安机关人员不可能作为保证人。该案件中“顾队长”作为保证人是不符合要求的。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取保候审保释金的金额上,1000万元的要求不符合现实,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三条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虽然没有对上限做出要求,但是国内没有出现1000万元保证金先例。

  安寿辉表示,国内诈骗宣传较多,接到相关信息要冷静,可查询有关机构多方核实,核实情况属实后再进行下一步处理。尤其在对方提出 “保密”“不可告知第三方”等要求时要提高警惕。

  上述律师也提示,国家反洗钱法中,并没有保证金需要6个月才能返还的规定,而且“额外缴纳原保释金30%的抵押保证金(约300 万港币)”的要求存在继续诈骗的可能。

  不过,从钮某明表述来看,他在整体过程中并没有意识到可能身处骗局。只是强调争取“原路返还全部保释金及归还公司短暂个人借款,以脱离困境”。

  两家私募仅1只产品运营

  财联社记者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等相关网站了解到,钮某明任职公司之一是安盛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其股东方为安盛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100%持股,注册资本金为1350万元。该私募成立于2016年12月,经营范围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登记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目前并没有产品在运营。

  另外一家任职高管公司为安盛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9日,注册地为上海。该公司为安盛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正在有一只产品正在运作中,安盛天元1号海外证券投资成立于2019年3月,主观多头股票策略,但均无净值变动数据。

  在该文件引发热议后,公司相关人士也对外发声对网传“不予评论”。不过,高管深陷被骗疑云也引发了网友的调侃,称“不敢让其管理资产”。

编辑: 来源: